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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山东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忙碌的工作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今天小编也是给大家带来的一些普遍的知识,大家期不期待,今天小编带来的山东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希望会对大家以后的使用和操作中有所帮助,现在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批准21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88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山东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的意义是什么
公告显示,此次批准毕克齐大葱、铁岭大米等2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系由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等省、自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初审推荐。根据公告,核准山西梁汾醋业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山西老陈醋等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截至目前,我国累计保护地理标志产品2380个,其中国内2319个,国外61个;累计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179家。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重组后的国家山东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受理、批准与专用标志的核准等工作。
山东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的意义是什么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地方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地方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山东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大家喜欢小编的文章吗,喜欢小编的朋友们就快关注本网站吧,小编会随时的更新更多的新的内容,肯定会让大家受益匪浅的,现在就快关注本网站,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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